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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电视台专题报道:《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19-07-0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住宅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物管矛盾问题,需要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7月1号起,我市制定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由于服务比较到位,天宁区高成天鹅湖小区的业主,对新换的物业管理公司还是比较满意。这个小区交付于2013年,由于当时的物业服务水平不佳,居民反响较大。两年前,小区成立了业委会,第一件事就是更换了物业管理公司。

“主要就是小区脏乱差,有的客户看见环境不好,也不愿意交物业费,也不愿意装修入住,这是最主要的矛盾。”高成天鹅湖小区业主王家玖说道。

高成天鹅湖的物业管理矛盾并不是个例,近年来,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之间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难题。2013年,市政府出台《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需求的日益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措施需要进行补充和细化,原有内容也需要调整。为此,2016年、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将《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将此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于今年7月正式施行。

市住建局物管处处长盛伟峰表示:

“这可以加快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法制化进程,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参与主体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从制度上解决矛盾问题,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市住建局召开《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媒体通气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条例共十章七十九条,针对我市主要矛盾进行立法,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实效,做到立法条款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包括增加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信用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推进和规范业主大会的成立,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规范了物业费的调价和各项费用的收取等之前实际操作中的难题。

常州市物管中心副主任徐宏伟指出:

“目前来说,许多新建楼盘交付之后,可能有的开发企业,对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当中,我们也接到许多业主这方面的投诉,所以在条例立法的时候,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提出了建立物业保修金的制度。”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既要强化业主权利,又要规范物业的管理权责,同时还要维护和保障公共利益。

“小区的和谐和安宁对整个城市的和谐安宁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条例对各种各样的法律主体,法律关系规定的非常细致,在实务的操作中,就比较容易地根据这个条例来针对性地对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界定和处理。”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民商委员会主任俞伯俊表示。


(来源:CBS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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