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本月20日、21日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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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家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张屹、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本月20日、21日召开,会期一天半,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202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2020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草案)》;审议2017-2019年度常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审议常州市与罗马尼亚阿拉德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2020年度常州市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方案,听取了常委会会议有关议题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报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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