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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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副主任蒋自平分别率执法检查组赴新北区、武进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等地,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部分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管控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现场等场所,深入了解有关方面贯彻实施法律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家代表和业内专家,围绕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对修改完善法律和改进相关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问卷调查。
张耀钢在执法检查中充分肯定了各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全市各级人大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工作举措,重点要检验法律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的问题,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耀钢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好我市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一要深刻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土地是“万物之母”,土壤污染防治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息息相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美丽江苏常州样板”的建设目标,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深入认识土壤污染危害性,解决好优质土地资源的供给问题,抓紧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法律执行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美丽常州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要依法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全面增强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要摸清现状,重点针对农用地和企业用地做好土壤调查,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基础数据库,为进一步开展污染治理提供支撑。要建章立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抓好源头管控是关键,按照法律设计的“8+7”制度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规划、标准、普查、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信息共享与公开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要从严执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土壤环境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涉土壤污染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全力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执法检查是为了通过检查找准问题,通过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单问题的整改工作,制订好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为打好全市的净土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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