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继续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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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齐家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春福,副市长蒋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依法提出192件议案建议,“解决采纳”的143件,占74.9%;“正在解决”的31件,占16.2%;“留作参考”的17件,占总数的8.9%,“解决采纳”的比例较去年有比较大的提高。
会议建议,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尊重代表、重视代表建议,按照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的要求,扎实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跟踪督查和激励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让代表履职成果得到落实,让人民群众从心底满意。
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在常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于规定的施行之日起在我市实施。
本次常委会会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分组审议《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研究处理和修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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