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4日,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
2019年国庆期间,常州地铁一号线正式开通运行,而1个月前,常州轨道交通条例正式发布实施,第一时间为常州“地铁时代”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2016年1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制定通过了《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开启了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的新纪元。
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立法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截至2020年10月,先后制定了《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9部地方法规。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立法问民,每部法规制定过程中,注重民生需求和常州地方特色,通过媒体全文公布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听取民生民意,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5年来,众多社会关注的民生焦点问题,在常州已有法所依。比如电梯管理条例,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难作出规定,人民日报进行了报道;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围绕业主大会成立难、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热点问题,创新制度设计,被省人大评为精品示范法规;道路交通条例设立停车位信息共享、 “僵尸车”处置等条款,推动解决停车难……一部部顺应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地方性法规,正构筑起龙城良法善治、民之所向的坚固基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