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20-04-2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4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参加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市文明办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的制定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介绍。《条例》经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批准颁布。《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对提高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就如何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措施、如何治理交通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为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陈建国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

二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配套文件,做到责任全覆盖,落实无盲区。

三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常州的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教科文卫工委 作者:祁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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