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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伯俊:立足本职发挥专长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 2020-08-1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真正实现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其生动和鲜活之处,是通过每一位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来体现的。在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俞伯俊的身上,就充分体现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

充分发挥专长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

俞伯俊是常州资深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并受聘担任常州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常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常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面临着大量的地方立法工作。俞伯俊认为,地方立法工作应切合常州自身的实际,从解决常州地方实际问题着眼、入手,体现常州特色和立法水平,既要避免过多重复上位法内容,也不能超越现实可行性,并要力求避免部门利益的影响,要真正制定出体例合理、内容全面、表述精当、客观公正、切实可行的地方法规。

本着这样的理念和态度,他先后参与了目前已施行的《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讨论,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

他所提出的修改建议,都力求立足于具体实践,比如针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他结合常州地区发生的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等不同主体之间大量各种各样纠纷的真实案例,根据纠纷产生的原因、处理的难点、解决的途径入手,针对性地从规范程序、明确条件、操作可行、管理有力、行之有效的方面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广泛深入实际

积极建言献策

自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俞伯俊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和责任担当,深入了解各方面的社会现实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总结归纳,先后领衔或参与提出了《关于优化沿街绿化景观,提升沿街商铺商业价值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市房地产供给侧改革,解决商业办公用房过度开发问题的建议》《关于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公检法司专用窗口并对律师开放建议》《建立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帮扶机制》《设立破产专项基金,推进供给侧改革》《建立常州市律师协会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沟通机制,构建常州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议》《将法律服务业列入我市现代服务业扶持发展的建议》《关于合理确立老小区管理、维修机制的建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属登记问题》《关于恢复公交车身广告,多渠道筹集公交发展资金,促进公交事业发展的建议》等多项建议。

对于提出的建议、议案,他总是结合实际、认真收集材料,做到言出有据。为了准备有关恢复公交车身广告的建议,他深入企业,掌握了非常翔实的数据,对历年来的财务数据进行比较,形成结论。

多年来,老小区房屋质量隐患及如何解决维修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政府相关部门,也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以及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了较大影响,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又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对此他结合实际办理的老小区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深入了解有关老小区情况,大量查阅其他地区相同或类似的做法,提出《关于合理确立老小区管理、维修机制的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多方参与、多渠道筹集经费、多部门联动等管理机制,将老小区切实有效地管起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参与协调处理问题,该建议既符合实际情况又中肯可行,被评为2018年度常州市“优秀议案建议”。

此外,他附议提出的《将法律服务业列入我市现代服务业扶持发展的建议》被评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

密切联系群众

反映群众疾苦

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既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也是“代表”二字反映的代表性的体现。当选人大代表以来,俞伯俊先后多次深入兰陵、雕庄等街道接待群众代表,听取群众呼声,同时他还充分利用工作便利,随时与群众接触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诉求,并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促进和协助问题的解决。如兰陵街道部分群众反映建造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工一社区和浦南等老小区房屋老化严重,外墙剥落,墙体渗水,地势低洼易受淹,影响群众生活等问题,以及在广场、公园、小区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在向相关部门反映后,引起了他们的重视,推动了问题逐步妥善处理。

作为人大代表,俞伯俊一方面是群众呼声的反映者,另一方面也是政策法律的宣传者,对于群众反映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主动承担起解释、疏导、引导的责任,而不是简单迎合、敷衍,“作为人大代表,既要反映和维护群众利益,同时也要帮助群众了解和理解法律政策,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俞伯俊说。

积极参加代表活动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俞伯俊认为,代表的责任就是体现在参加人大活动的点点滴滴之中,体现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之中。尽管他的本职工作非常忙,但只要是人大组织的活动,他几乎从不缺席,只要是人大安排的工作,他总是积极参加,只要是人大交待的任务,总是不折不扣地完成。

比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俞伯俊在该项活动启动动员会上作为代表发言,结合自身工作发表了个人意见。俞伯俊代表认为,对于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是人大监督活动的重要方面,有助于监督和促进执法的规范化,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基于这样的认识和理念,根据市人大的安排,俞伯俊代表先后旁听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听证案、新北区人民法院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案件、天宁区人民法院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等庭审,并对庭审情况提出了中肯的意见,认真履行了代表的监督职责。

俞伯俊致力于从每一个细小的方面认真履行一个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体现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使命和担当。这就是俞伯俊,一个平凡却不断坚持、不断努力的人大代表。他没有满足于已经做过的工作,而是不断寻找自身的不足,不断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意识、能力和水平,坚守作为人大代表的初心和使命,尽心尽力,依法履行好作为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以求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

履职感言: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大代表,我始终坚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接触、了解社会的优势及自己的职业专长,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结合常州实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提出有益的议案、建议,并以此作为自己履行代表职责、践行初心使命的努力方向。

(来源:天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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