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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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受齐家滨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金万新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将报告连同具体审议意见转交法工委研究处理。要求法工委认真组织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在广泛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深入进行调研座谈和充分吸收各地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把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特别是在提高可操作性上下更多功夫,为提交常委会会议二审做好准备。 地点: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主任会议室 出席:张耀钢 陈建国 盛建良 戴士福 高宏华 列席:张 屹 徐新民 陈国辅 李 信 朱志洪 惠 方 丁建伟 肖 平 恽东玉 陈荣平 宋 平 许 玲 金万新 季春雷 刘忠培 周南平 都文平 蒋建文 主持:张耀钢 记录整理:余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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