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市级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的决定 |
||||||||||
|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市级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的决定 (2021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相关专项债券资金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调整市级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调整方案。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