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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常开展医疗保障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22-10-1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带队来常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陈正春陪同调研。

曲福田一行实地调研了溧阳市人民医院、溧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天目湖为民服务中心,并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情况介绍,以及对《条例》的修改建议,详细了解我市医保工作、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居住证参保、定点医药机构运营与结算、药械集中招采、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医保系统坚持民生至上,系统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参保待遇水平,全面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推进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并就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等进行了深入改革。截至8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437.34万人,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达21.64亿元、17.16亿元,同比增长34.74%、0.88%。全市参保结构持续优化,群众医药负担降低明显,基金安全得到有力维护,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进展。

曲福田充分肯定了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协同治理能力高效,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形成,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他强调,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坚持与中央医疗保障改革方向相一致,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江苏全面贯彻落实。要充分总结各地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丰富实践成果,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到法规制度中,加强顶层设计、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好江苏医疗保障的基本制度体系和规范体系,从立法角度解决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保护好群众医疗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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