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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2-02-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张耀钢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受代理市长盛蕾委托所作的提名,决定任命桓恒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于贵平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州市公安局局长。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桂林受院长马荣委托所作的提请,任命曹忠明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的提请,任命陈兴生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批准任命白鹤为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仲军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娟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俊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敏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张登高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同意马荣辞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同意葛志军辞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法律规定,葛志军同志的辞职,须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决定曹忠明代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兴生代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拟任职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

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刘忠培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406名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工作报告稿,同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戴士福,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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