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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2-05-1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决定。 

会议认为,《决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聚焦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等有效举措、技术手段,明确社会公众规范、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疫情管控措施以及相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职责,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体现了刚性约束和人文关怀的统一,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严格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市民规范佩戴口罩,依法规范使用场所码,充分发挥“城市免疫感知平台”作用,提升监测预警敏感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市人民自觉遵守《决定》内容,增强防护意识,养成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习惯,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全市各级人大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能优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助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志良,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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