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5 访问次数: 字号:〖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2月25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常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常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前期关于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预审初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8.1亿元,支出完成771.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1069.9亿元,减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等支出总计1031.9亿元,结转下年3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527.3亿元,支出总计515.3亿元,结转下年1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67.7亿元,支出完成1630.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2.7亿元,支出完成338.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8亿元,支出完成11.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亿元,支出完成4.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34.7亿元,支出完成212.1亿元,年末结余222.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47.6亿元,支出完成167.9亿元,年末结余179.7亿元。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经济持续平稳运行和“十四五”扎实起步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预算执行均衡性和严肃性不够、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29.5亿元,较上年增长6%,全市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59.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计459.8亿元,市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等支出合计459.8亿元,收支平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1029.9亿元,安排支出987.2亿元,调出资金42.7亿元,总支出1029.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248.9亿元,减补助下级后安排支出248亿元,总支出248.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0.6亿元,减调出资金后安排支出6.5亿元,总支出10.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8亿元,减调出资金后安排支出2.3亿元,总支出3.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73.4亿元,安排支出232.7亿元,年末结余240.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80.7亿元,安排支出183.7亿元,年末结余197亿元。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了经济形势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支出安排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注重统筹资源、防控风险、提升绩效。2022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预算草案和保障措施总体可行。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常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注重提升财政政策整体效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实施精准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等的政策支持力度,科学测算政策兑现所需资金,合理安排预算,全力助推“532”发展战略实施。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其对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吸引更多社会、金融资本集聚常州。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加强预算管理,硬化制度约束,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深入贯彻《预算法》,切实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财政依法规范管理水平。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和出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总结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经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扎实推进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地落实,推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落实好预算编制与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加强对财政政策评估评价。稳妥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着力构建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市区财政运行机制。落实新修改的《审计法》要求,加强审计监督,维护财经秩序,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平衡好促投资和防风险的关系,准确研判,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重大决策部署财政保障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监测,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持续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统筹资金、资源、资产,加大化债力度,完善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对辖市、区财政运行监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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