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盼 法之所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之立法篇

发布日期:2022-02-22 访问次数: 字号:〖


新春伊始,常州市地方立法工作成果连连:元旦起,《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去年底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继进入草案起草阶段。

法者,治之端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立足常州市实际,持续关注绿色发展、治理难点、民生关切,制定实施了11部地方性法规,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对26个立法项目开展了调研,一个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民生+”“安全+”“文保+”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促进和保障了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年11法,这份亮眼的成绩单背后,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践行使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民有所呼,我有所立。每部法规,均以“小切口”入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力求“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体现了“人民至上”理念,倾注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的价值情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社区治理的难点。2017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梳理出常州市住宅物管中群众意见集中、急需立法解决的一些问题,比如业主大会召开难、维修资金使用难、执法进小区难等,在《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作了规定。2018年,在省人大常委会首批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评选中,该条例上榜。

其他法规,都从不同角度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代言了群众利益。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推动解决了维保不规范、老旧电梯更新难等问题;城市绿化条例将住宅小区绿化保护、永久性绿地、立体绿化、古树保护入法;天目湖保护条例首次以立法呵护流域生态,让80万溧阳人喝上放心水;养犬管理条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扰民、流浪犬只无人管、死亡犬处理等给出了明确的管理办法。

针对社会各界和群众关切的话题,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形成法规体系,全面规范。5年来,持续关注百姓安全出行,相继制定实施了公共客运条例、道路安全条例。2019年国庆节前夕,在常州进入“地铁时代”历史性时刻,《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同步颁施。一系列法规,为市民出门保驾护航,让市民出行更便捷、更畅通、更安全、更绿色。

我市是一座遗存丰富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制造业发达的工业大市,如何在经济高速发展中更好地保护文化传承,一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点。2017年6月,《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此后,又相继颁施了焦溪古镇保护条例、旅游促进条例,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逐渐完善。

问需于民,还问计于民。一部部让百姓拍手称快的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的结晶。每年立法计划制订前,都要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每部法规起草阶段,除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论证会,还要全文公示草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5年来,收集、研究、吸收各方立法意见建议4762条,仅养犬条例制定中,就借鉴了各方意见建议500余条。

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在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督查下,各项法规落地落实,取得成效。依据相关条例,全市54部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投用,近200部正紧锣密鼓地推进中,相关经验全国推广;市城管局进小区执法,把100个住宅小区4000余万元的公共收益归还给业主;公安机关对遛狗不牵引等行为处罚2000余人次,提高了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溧阳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天目湖水资源案件1027起,有效守护了一泓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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