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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纪实 | 务实创新,精准发力,让国资监督有目标有参照有依据
发布日期: 2022-11-0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近年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大工作新的要求,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流程,为政府报告、人大审议提供制度保障和操作指引。同时,为提升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成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指标评价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

10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国资委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围绕该项议题畅所欲言,“国有企业精准管理、主业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中决策机制和程序还需完善,做优做强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工作仍需努力”、“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要夯实,问题建议要有积极回应”、“国有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职责有待理顺,集团对子公司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切中要害,有广度、有深度,标志着我市人大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制定监督之“锚”:让企业奋斗有目标

市级国有企业不仅承担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职能,还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发展大局,需要在发展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资产质量、经营实力、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人大依法监督是对国有企业规范发展和健康运营管理的鞭策,监督制度和机制的完善,能让国有企业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人大要“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人大和政府的“桥梁”,如何让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意见建议准确传达到政府,需要国有企业的不断努力。

“作为市人大代表,同时也是国有企业负责人,我对人大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有着切身体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州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伟有感而发,“通过参与前期人大调研活动,结合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的学习,我相信市属国有企业对业务布局和职责定位将会进一步明晰,竞争类、公益类、功能类分类界定和主业核定等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为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的目标方向将更加清晰、改革动力更加充沛、思想意识更加统一,我们有信心完成常州市第二轮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

设定监督之“要”:政府考评有参照

政府及国资部门在总结、评估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库,按照企业类别,实施高质量发展成效、党的建设高质量成效、治企兴企满意度等考核。

人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则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分别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化指标。共性指标分为总量指标、结构及效率指标两大类。指标主要从部门和企业提供的经营业绩考核、高质量考核等现有指标中选取。人大监督指标体系的嵌入补充,对政府及主管部门加强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正向激励作用,确保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提供帮助。

市国资委负责人在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时说,“通过前期参与的部分调研活动,我们感到人大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结合了市级国有企业特点,通过总量指标、结构效率指标、个性化指标,客观公正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贡献,抓到了监督工作的关键点,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考评体系和考评指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彰显监督之“力”:人大监督有依据

让政府和国有企业“听得进”人大意见建议,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设立人大监督评价指标开展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监督评价、制定工作方案,是探索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的一项创新工作。此次常委会对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审议,是对运用指标评价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工作的一次“检验”。会前调研和相关资料的充足准备,让委员、代表心中有底。“建议巩固改革经验,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建立与市场接轨的选人用人、科学考核评价、合理薪酬、容错纠错等机制”、“建议立足发展主业,发挥独特优势,用足用好金融工具,引导国有企业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投身重点产业孵化、有效赋能区域产业升级”、“建议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报表体系,全面、准确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和管理的基本情况”,委员代表们所提的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今年,人大常委会建立国有资产“三审制”模式,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报告前,常委会预算工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综合报告进行预先审查;市人大财经委首次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发挥好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常委会再结合财经委初步审议意见,进行审议。

“指标选取准不准、全不全、为委员发表意见建议是否提供了帮助,是检验指标体系标尺作用的重要依据”。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董事长顾秋平在财经委会议后说道。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把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发市政府研究处理。围绕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周期,支持督促政府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针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等研究建立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让监督工作更加“督之有据、督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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