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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进行时|我市两级法院积极助推地方性法规融入审判实践
发布日期: 2023-10-0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已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7部。为推进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我市两级法院积极争当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促进地方立法与法院裁判良性互动。

围绕先行性在保障配合立法上下功夫

积极保障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市中院4名法官受聘担任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为《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出台提供专项论证意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的紧密沟通联系,主动研究适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法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客观分析评价,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

在《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定过程中,天宁法院多次开展调研座谈,从司法实践角度提出专业翔实的建议。该条例对自动驾驶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前瞻规定,还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创新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相关机制,为全市法院在部分交通事故案件原有裁判依据缺乏的情形下如何断纷止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围绕实践性在积极适用法规上下功夫

建立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快速衔接机制,将地方性法规纳入业务学习内容,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在审判中积极适用地方性法规,以实际行动推动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成果和实施效果。

新北法院在审理非机动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直接适用《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关于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公交站台时,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的规定,判定当事人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天宁法院在多起涉及盗掘古墓葬以及下游买卖墓葬品、文物交易类案件中,援引《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对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古遗址保护利用的规定进行说理论证,形成判决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钟楼法院直接援引《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成功审结了南京金鹰国际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围绕地方性在提升法规权威上下功夫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做实地方性法规适用“后半篇文章”,让地方性法规长出“牙齿”,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市中院审理的全市首例老小区加装电梯行政诉讼案件,根据《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条加装电梯规定,认定加装电梯项目确认书符合法律规定,该案相继获评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江苏法院2021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对政府配套文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推动了常州加装电梯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完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204部已投入使用(其中今年完工30部),119部正在施工,258部正在前期推进,地方性法规为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法治支撑。市中院还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为常州巾帼法宣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加入地方性法规宣讲团,努力把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典型案例变成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开课。天宁法院立足旅游巡回法庭,不断加大对《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焦溪古镇保护条例》等的适用和宣传,为旅游纠纷化解开辟更便捷的司法通道。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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