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人大:法治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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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坛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环保工作监督,全区城乡环境面貌日趋优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两年位列我市第一。 依法决定,守护一泓碧水。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切实强化太湖流域水生态保护金坛担当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太湖流域首个县区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太湖水生态保护的决定。《决定》从规划引领、污染治理、河湖创建、生态涵养、能力提升等7个方面提出了强化水生态保护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板块、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振兴、城市建设“深度融合”,进一步汇聚太湖综合治理暨洮滆片区水环境改善提升的强大合力,努力筑牢太湖上游水生态安全保护屏障。《决定》实施以来,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形成了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强劲动力,全区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长荡湖总磷均值同比下降30.4%,以强烈的“上游担当”为守护太湖碧水安澜贡献了“金坛力量”。 持续监督,共护一片蓝天。常委会聚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专题询问、专项视察、建议督办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开展秸秆禁烧、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等专项监督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针对秸秆禁烧工作,动员和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舍不得烧”的环保意识。同时,组织基层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禁烧监督工作,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围绕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组织人大代表直接深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餐饮商家,找出油烟扰民的症结所在,并收集周边居民的意见建议。要求职能部门全面排查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督促已安装的餐饮企业加强清洗频次,完善维护记录,形成常态长效、常抓不懈的良好格局。通过各级人大的持续、深入监督,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执法检查,呵护一方净土。常委会通过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执法检查前,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帮助执法检查组成员梳理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为执法检查打下坚实基础。执法检查中,采取了普遍自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察看现场、基层座谈、走访群众等渠道,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问题客观实在,针对土壤污染的底数不清、污染责任主体不明、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提升防治质量、严查违法行为、提升能力建设等工作建议,引起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等多个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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