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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人大:作出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3-07-1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武进是江南著名水乡,2800多年的古城营建史和2500多年的文字记载史奠定了文物之乡、文献之邦、文教名区、文旅中枢的基础与地位,数千年历史积淀形成的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延续不断。

7月18日,武进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悉,武进区人大常委会作出该《决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号召全区上下积极投身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决定》的出台,将为武进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决定》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武进实际制定,共分为5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大意义,号召全区上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二部分系统介绍武进数千年沉淀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要求深入挖掘其精神内涵和历史内涵。第三部分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保护第一,系统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第四部分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保护对象活化利用。第五部分提出全区上下要围绕常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注重协调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展现各方作为,守好城市之“魂”。

下一步,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将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把推动《决定》实施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督机制,构建监督闭环,增强监督实效,通过正确有效监督推动中央有关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的落实,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武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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