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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3-04-2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人代会精神、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文件精神,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江苏工作的总要求、总目标、总蓝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更加坚定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助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进度,抓好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决定落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深做实民生实事票决工作,持续擦亮“六个常有”民生名片,以新的担当推动人大工作走在前列,打造更多具有标志性和辨识度的常州人大工作品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作风,开展“三访三问三促”活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研,力戒“脚尖上的形式主义”“笔尖上的形式主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常委会调研质量。全面推进主题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协同安排、一体推进,紧扣“学思践行”的要求,扎实推进“五大行动”,为开展主题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顾晓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双轮驱动,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对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建设“新能源之都”;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狠抓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紧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城乡污水等专项规划,优化完善全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监管;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环境治理体制、健全环境监测体系,优化环境服务措施,为实现经济加快复苏保驾护航。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副主任洪军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杨继洪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新能源之都建设工作监督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和“关于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通过两个报告,并连同议案交有关机关办理。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两个议案,着力争创发展新优势、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强化发展竞争力、整体规划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创新体系的建设,打造“发储送用”优势产业链,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精心组织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的提请,任命刘潇为常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毛建国的常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拟任职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春伟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这个办法(修订案)。

(六)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蒋鹏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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