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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3-12-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至28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星聚堂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召开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旬召开。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

(四)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董彩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杨继洪所作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分组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

(五)

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2024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潘冬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亚雄所作的初步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会议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盯目标,聚力推进“532”发展战略,抓住创新、人才、园区、产业、环境等要素,持续增强发展动能,增强投资牵引力、消费撬动力、外资外贸推动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坚持以民为本,着力做好民生答卷,切实保证规划落地见效,如期并高质量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管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常州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审查了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2023年常州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八)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委员李亚雄、季春雷、郑亚、张立新和市人大代表沈晓红,围绕财政政策和资金落地见效、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询问。市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答询问。

(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夏思军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杨继洪所作的督查工作的报告,结合审议开展了专题询问和民生实事项目优秀典型案例推选。常委会委员李音强、任洪兴、戴文龙、沈小勇、周南平,市人大代表李晓婷、黄忠新,市民代表贲颖怡,围绕老年助餐点建设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既有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询问。溧阳市、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市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城管局、住建局等有关负责人回答询问。会议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把准制度初衷,从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持续深化代表票决制工作,着力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用好询问成果,进一步提升办理实效;把脉民情民意,在项目实施上更加精准。

(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孙秀峰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许德锋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工作报告稿,同意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十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王莉所作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名单(草案)。

(十三)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长盛蕾的提请,决定任命潘冬铃为市政府副市长;同意桓恒、徐华勤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石江水为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免去王文卓的市政府国资委主任职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的提请,任命杨继洪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徐萍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季春雷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吴海泳为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惠为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外事工委)主任,孙洁茹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免去戴文龙的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蔡建兴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杨继洪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朱柏松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季春雷的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外事工委)主任、王莉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周南平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张翠霞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的提请,任命陈新荣为常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刘潇的常州经开区监察工委主任职务。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的提请,任命吴荣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姚远、张国凯、戴强、潘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丽佳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常鑫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君佩、管玲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潘君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葛少华、陈玉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的提请,任命乔璐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吴波、钟慧文、高爽、刘旭、黄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姜海燕为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黄秋雄、蒋益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建伟、吴洪平的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潘冬铃、朱惠、石江水在会上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其他拟任职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

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十四)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蕾,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李林,市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狄志强、夏思军、蒋鹏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察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0名市人大代表和1名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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