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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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太湖治理上游担当,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还不同程度存在相关问题。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抓住太湖综合治理关键问题,紧扣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提出询问,部分辖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作出回答。会议指出,太湖治理与保护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建设长三角生态中轴,绘就美丽常州生态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两个条例”宣贯力度,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上述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在常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围绕居家养老立法现状、问题及制度展望,举行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党组成员徐新民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副市长冯星贵、夏思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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