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定于8月27日至28日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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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8月27日至28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部分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法规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今年9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国强、许峥、陈正春、戴士福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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