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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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召开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琪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通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孙洁茹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安排的说明,决定一并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孙洁茹所作的关于《开展〈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草案)》的说明,讨论并通过该方案。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杨继洪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工作办法(草案)》的说明,讨论并同意该办法。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春伟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草案)》的说明,讨论并同意将该意见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玲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讨论并同意将《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吴海泳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工作方案(草案)》的说明,讨论并同意该方案。 七、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商定常委会会议于4月29日至30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共十项:集体学习;审议《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关于对我市合成生物产业开展专项监督,助推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关于对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开展监督的议案、关于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举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 地点: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主任会议室 出席:白云萍 韩九云 方国强 许 峥 陈正春 戴士福 高宏华 列席:徐新民 丁建伟 蒋建文 许德锋 杨继洪 徐 萍 何 革 李昙云 陈荣平 宋晓云 季春雷 杨文华 李音强 张立新 吴海泳 许 玲 贾金庚 李国平 孙春伟 华 飞 孙洁茹 杨 琪 主持:白云萍 记录整理:朱靖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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