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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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年6月28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孙洁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江苏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是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行权履职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南。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省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将其作为全市人大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列入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方国强同志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高宏华同志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13日至21日分赴辖市区和镇街道,采用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实施情况 常州市、辖市区、镇街道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抓好“两个条例”贯彻落实,大力加强法规宣传,不断完善履职制度机制,统筹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开展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注重统筹谋划、深化联动、同向发力,每年确定上下联动事项,扎实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各辖市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文件精神,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将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布局和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如金坛区委书记坚持每年专题调研全区人大工作,到各镇、街道看现场、听汇报,为基层人大鼓实劲、解难题。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基层人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领导挂钩联系镇、街道工作制度,加强沟通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镇街道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辖市区、镇街道人大建立和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镇街道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武进区镇街道人大积极探索在代表小组建立党支部,已建立17个,开展196场次支部活动,代表政治意识和履职活力有效增强。 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抓实基层基础,建立与辖市区、镇街道人大的上下协同机制,依据地方组织法和“两个条例”要求,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各辖市区制定规范提升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文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2023年,各辖市区以党委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辖市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镇人代会和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召开、镇街道人大相关职责落实、履职平台建设、代表活动开展、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人大履职平台建设的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基本制度与操作办法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制度执行与工作质效结合,构建完整的制度体系,保证了“两个条例”的有效落实。 行权履职依法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培训、座谈、调研、考察等方式,广泛宣传“两个条例”,以“2+4”会议制度(即一年2次镇人代会和4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规范镇人大工作,以“2+6”会议制度(即一年2次街道议政代表会议和6次人大街道工委会议)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督促和指导基层人大围绕“四规范、四提升”要求(规范职权职责,着力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大会召开,着力提升会议质量;规范代表工作,着力提升主体活力;规范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水平)依法履职,提升人大工作实效。各镇人大严格落实“2+4”会议制度,依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召开镇人代会和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规范会议召开程序,明确法定议题和自选议题,依法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提出议案建议。人大街道工委在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认真落实“2+6”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开展接待、走访、调研等活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履职评议、代表问政、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工作开展。 代表工作活力高效。市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制定本届“聚力532、建功新时代”人大代表“五大行动”方案,出台代表培训规划、家站点履职平台建设等意见,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代表工作新格局。全市人大深入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紧扣“学思践行”要求,组织五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引导代表提升政治意识,站稳政治立场,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开展代表履职能力培训,举办人大代表讲堂,组织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五级代表参加培训全覆盖。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提档升级,融入全省“数字人大”建设,构建起服务管理一体化、“家站点网”融合发展、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体系,全市建成线下代表家站点1070个,选树十佳“示范型人大代表之家”22个,为代表履职提供载体支撑。辖市区积极打造人大工作平台,推进“互联网+履职”,如金坛区直溪镇建成人大主题公园,武进区建成“云上人大代表家站点”,新北区积极推动镇街道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地建设打造。各镇街道按区域划分代表小组,以行业组建专业小组,紧扣党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工作重点制订代表工作计划,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宣传引导、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代表履职实效显著增强。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月”活动,及时交办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履职档案,优化履职积分管理,引导代表接受监督,本届辖市区、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实现全覆盖。 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加强镇街道人大班子建设,各镇街道都实现了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职化配备,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均担任县级人大代表,个别镇配备了人大副主席,33个镇均建立了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相对稳定,29个街道均任命了人大街道工委委员。钟楼区探索从代表中提名,不改变其身份性质,实现全区镇人大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兼职化配备。配强工作力量,62个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6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56人。各镇、街道人大工作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法安排代表活动经费,确保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有效运转。 基层基础特色鲜明。市人大常委会系统谋划“基层人大工作系列年”主题,在加强和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方面形成合力、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打造常州人大工作特色品牌。2022年紧扣“基础工作建设年”主题,注重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2023年“人大工作规范年”,明确规范和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人大工作提升年”,提出人大监督、基层民主、代表履职等提升行动,着重丰富和发展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鼓励基层人大创新,着力打造“一镇(街道)一特色、一区(县级市)一品牌”,形成了人大代表在“网格”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儒林模式”、“民呼我应、助宁无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天宁样本、常州滨江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等品牌。总结提炼基层人大创新成果,将溧阳市埭头镇首创的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溧阳市竹箦镇开展的人大代表问政、天宁区茶山街道和钟楼区五星街道探索实施的议政代表会、民生实事议政代表票选工作固化于制,在全市镇、街道推广并实现全覆盖,形成常州基层人大“问政制+议政制+票决(选)制”“三位一体”工作新模式,构建基层人大履职制度性支撑,涌现出一批具有常州辨识度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动基层人大工作规范运行、创新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宣传贯彻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有计划、有系统组织的宣传较少,利用新媒体、主流媒体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支持条例实施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镇(街道)党(工)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够具体化、制度化。部分人大代表对于“两个条例”的理解把握不够全面,一些镇、街道工作人员对“两个条例”不够了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对“两个条例”内容知晓不多。 二是议案建议有待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工作水平与“两个高质量”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代表建议“提、交、办、督”等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议案建议提出方面,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整体数量偏少、质量不高,有的镇人代会代表提出建议少的只有5、6件,个别代表一届任期内未领衔提出一件议案或建议。面对社会面关注的问题,一些基层人大代表受专业知识所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质量不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实效性有待加强,建议督办工作力度不够。 三是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增强。镇街道人大虽然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但监督的计划性不强,监督力度不大。在监督内容上,对紧要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监督少,监督形式多于内容,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待提升。在监督方式上,多采用听取汇报、调研、视察等常规的柔性监督方式,对于法律法规赋予的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形式运用较少。在监督效果方面,存在“监督多问效少”,对监督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缺乏持续监督和跟踪问效。 四是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镇街道人大未组织或很少组织代表培训,有的培训针对性不强,代表履职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部分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将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融合起来。一些代表在提升履职能力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导致代表履职活动质量不高。一些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事前没有充分准备,事中没有深挖问题,事后没有紧盯落实效果,履职活动实效不强。代表联系选民群众还不够普遍,接受监督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制度还需完善,如议政代表会运行的时间相对较短,部分具体工作中缺少配套的工作制度支撑,制度的精细化和精准性还有待提高。 五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尽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配备了专职主席、主任,但绝大部分尚未配备专职副主席或副主任,人大班子力量还比较薄弱。大部分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兼管党政工作,聚焦人大主责主业不够,作用发挥有待加强。据统计,2022年换届以来,新转岗的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已超过2/3,其中大部分对人大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还不熟悉,履职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镇街道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部分变动较为频繁,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延续性。镇街道人大召开会议、开展工作不够规范,部分镇人代会会期普遍较短、内容不够规范、审议意见未反馈,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档案意识不强,档案业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工作建议 实施好“两个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如下: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要将基层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报告工作的内容,有关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决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将“两个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同级党委报告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此次“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基层人大进一步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两个条例”宣贯力度。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为契机,充分运用江苏数字人大、常州人大代表履职APP、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对“两个条例”宣传,讲好镇街道人大履职故事,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影响力。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总结镇街道人大好的经验和做法,将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加强制度规范、阵地建设和代表工作,要将“两个条例”纳入人大代表培训和镇街道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知晓。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人大履职制度,研究制定《常州市基层人大工作指南》,对镇街道会议召开、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归纳完善,形成系统规范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体系,为基层人大履职行权、开展工作提供有益指导。今年将召开街道议政代表工作交流会,探索实施街道议政代表问政制,进一步提升议政代表会制度运行水平。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全面建立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镇街道人大制度,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切实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和任务交办;进一步梳理明确好开发区与所在镇街道的关系,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工作指导监督。要按照条例规定,督促和指导镇人大开好一年两次的镇人代会和各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规范会议的时间、内容、程序,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问政等活动,依法履行好镇人大职责。要听取人大街道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工作和半年度工作情况,指导街道开好议政代表会和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切实做好街道人大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代表工作。要持续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聚力‘532’、建功新时代”人大代表“五大行动”,凝聚代表智慧力量,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万亿之城再出发。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落实代表培训五年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要求,加强线上线下家站点等代表履职平台内涵建设,抓好“建设、管理、运用”关键环节,谋划推进行业、专业型代表之家建设,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单元;要制定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和督办工作制度,指导镇街道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引导代表提出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加强议案建议督办,提升工作质效;要督促镇街道开展好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选区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对其履职情况的评议和监督。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探索加强镇、街道人大班子建设的办法措施,推动镇人大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兼职化配备。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者履职能力建设,每年举办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培训班,今年9月举办一期全市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培训班,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研讨,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督促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聚焦主责主业,耕好人大工作的“责任田”;协调辖市区相关部门,明确镇街道设置人大工作的专门岗位、相应岗级,选优配强人大工作人员,督促将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并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确保基层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对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镇街道人大工作者的会议组织、议案建议办理、代表服务保障和档案管理等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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