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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9-1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出席会议。

《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两年多。按照《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和相关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我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以及我市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资源保护利用、服务体系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经营者规范经营、安全制度体系落实和市场监管等情况。

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文广旅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流了执法调研开展情况。

陈正春指出,《条例》实施两年多来,我市、区两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工作成效明显,《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了检验,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他强调,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面对新形势下旅游业发展面临的挑战,继续把《条例》宣贯工作做细做实,依法治旅依法兴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和推动我市旅游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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