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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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张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9月至10月,对《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下面,我受组长的委托、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8月下旬,主任会议通过执法检查方案。9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文广旅、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以及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汇报,与会人员还集中学习了条例的内容。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文旅中轴专项视察,全面了解我市文旅发展情况。执法检查组在组长陈正春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赴溧阳市、新北区、金坛区以及人大代表社会观察点开展执法调研,召开旅游业相关人员的座谈会,听取征求意见。最后执法检查组经过汇总、研讨,形成此执法检查报告。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自《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于2022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条例,深入宣传贯彻,在优化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旅游业呈现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23年,全市游客接待量首次突破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1200亿元,同比增长70.01%、60.38%。常州先后跻身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美丽中国首选旅游目的地、中国最美夜间文旅消费目的地等文旅行业榜单。 (一)高位规划,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编制《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市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性文件,成立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领导小组,有效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同时注重发挥《常州市旅游促进条例》在法律层面的引领、推动和促进作用,积极构建文化和旅游规划体系,规范资源保护和利用,编制《常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常州段建设保护规划》《常州市“两湖”创新区文旅新高地概念规划》《常州市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规划》等系列专项规划,充分依托水脉、文脉及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培育形成一批特色功能区、文化产业带和旅游带,打造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的“桥头堡”,大运河工业遗产保护的“常州样本”在全国示范推广。 (二)系统谋划,全面实施文旅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市文旅融合成绩显著。常州市被列入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入选2022年江苏省政府督查激励支持名单,新增2家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7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含4家建设单位),4家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新增知名旅游节庆、演艺品牌活动3个,创作高品质大型新创剧目10部;积极探索“文旅+百业”“百业+文旅”融合模式,演唱会、音乐节、戏剧节、文博展等高人气文旅活动成为城市破圈“流量密码”,“太湖湾音乐节”等年轻态演艺项目直接引客超百万人次,释放“文旅+”最大乘数效应;大力拓展文旅融合新空间,建设国际友好型入境旅游目的地;构建全域公共交通免费乘坐、一站式旅游直通车等“快旅慢游”交通体系,打造“常享游”等虚实结合文旅平台,为游客带来感官、思维和情感的深刻体验。 (三)优化保障,积极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完善。游客服务中心体系基本健全,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常享游”应用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建成3241个,“常享游”旅游直通车已开通4条,串联起天目湖山水园、东方盐湖城等主力景区。 旅游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整合投诉渠道,深化“文旅+12345”联动模式,实现“一般工单当日办结,紧急工单即时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大型演出活动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处理流程和办结时限有效缩短。 普法活动形式持续创新。开展云上普法,组织法治直播活动,市文广旅副局长上线为网友粉丝介绍条例主要内容,累计在线观看突破1085万人次。充分利用全媒介宣传拓宽普法覆盖面,在短信、网页、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条例解读文章和动画视频,网络媒体累计曝光量达到150万人次。打造“常州礼遇”城市会客厅设置普法点,充分彰显条例的特色亮点。 (四)严格规范,全面强化旅游行业监管 建立部门执法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执法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全旅游统计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的辅助决策功能,在对文旅市场进行科学研判、深度分析的同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全面监测、科学分类、精准处置,维护旅游市场的稳定有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旅游安全联动机制,建立假日旅游预警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制度,加大文旅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特别在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的旅游客运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营造规范公平的文旅市场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条例的贯彻实施对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法律规定和群众需求,我市旅游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条例宣传普及还不够有力。广大市民和旅游者对条例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职能部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条例法规内容了解不够细致,规定的相关职责还不够清楚,依法依规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旅游发展合作协同机制还不够通畅。目前,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还不够健全,地区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以长荡湖旅游开发为例,长荡湖为金坛区和溧阳市共有,具有较好的生态旅游发展价值,据反映,两地在环湖旅游公路、马拉松步道等设施建设合作方面进展较慢。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旅游业发展、加强旅游业监管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三是旅游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旅游数字化转型不足,旅游服务智能化、个性化水平不高,旅游服务信息主要依赖传统媒体渠道,全域旅游智慧平台、旅游大数据服务运用较少。城区景区景点停车场尤其是大客车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与先进地区对比有一定差距。部分景区无障碍通道、母婴公厕等配置及标识不够完善。 四是旅游发展资源要素保障还不够全面。旅游项目一般选址于生态条件优越的区域,受基本农田、林地审批、生态管控区等因素影响较大,需要调整规划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使得保障要素指标受限,难度较大。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匮乏,制约了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受制于有限经费,城市开放公园部分设施老旧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缮、植物花卉得不到及时调整,整体提升和景区创建面临困难。 五是旅游资源开发还不够丰富。常州地区甚至整个长三角地带,旅游的资源禀赋、生态基础、文化环境都比较相近,在主题公园、乡村旅游、夜间旅游等旅游产品开发上,比较容易产生同质化现象,造成政府重复建设、市场严重内卷、旅游审美疲劳。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的我市江南园林旅游、工业旅游等尚未形成成熟的旅游产品。 三、意见建议 下一步,全市要以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大力拓展文旅消费新业态、新空间、新场景,打造文化特色鲜明、旅游产品丰富、全民共建共享的文商旅融合样板,为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区域性消费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在抓好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学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宣传学习的力度。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培训力度,使其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牢固树立尊法守法意识。要注重旅游法律法规宣传的广泛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和普及率,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文明旅游”的理念,为条例的贯彻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市、辖市区要综合区域旅游资源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和相关旅游专项规划,既要尊重科学,又要体现前瞻性。要准确把握我市旅游发展的目标定位,进一步明晰我市旅游发展方向。要充分考虑旅游现有基础和未来发展来布局,科学谋划全域旅游发展的空间布局,注重布局的协调性和均衡性。要加强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和协调融合,全盘考虑、多规合一。要着力突出我市旅游发展的特色优势,深度研究,放大优势,做出特色。要抓紧研究制定与条例配套的政策和规章,形成系列规范的制度,促进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 (三)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发展协调协同机制。市、辖市区要对本区域内旅游资源进行有效串联整合,建立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的区域旅游合作新机制,实现整体规划,统一开发和集群式发展,形成拳头产品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建立市级层面的旅游业发展协调机构,统筹不同区市的旅游业发展,对各辖市区的旅游发展定位和方向予以指导,鼓励各地既合作抱团、形成集聚效应,又因地制宜、差异特色发展。特别是对跨地区的旅游资源,从市级层面牵头谋划推动,鼓励进行合作开发,畅通协调渠道,确保高效推进。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旅游业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旅游发展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推进联合执法,及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化解各类纠纷矛盾,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要积极推进旅游业数字化转型,用数字化主动适应旅游消费新变化。要通过数字化更精准地把握旅游消费潜在需求,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智能化、个性化的旅游服务,更充分地动态展现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游客的感知和体验。建议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重点推动旅游业数字化发展,围绕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旅游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与引进,以旅游行业数字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要以游客的评价为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加强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推进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加强停车场、自驾车营地、露营营地等建设,统筹旅游区域安全防护、紧急救援、气象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进一步强化对旅游发展的要素保障支持。要按《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对旅游项目的资源要素支撑,特别是对列入省级和市级重点的项目,建立协调保障机制,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土地、金融等支持。要积极研究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开发乡村旅游的政策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为乡村旅游项目提供用地。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要认真研究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和人才的新需求,推动旅游教育与旅游产业无缝对接,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强重点人才、实用性人才和紧缺性人才培养。注重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旅游人才结构。注重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当前,我市青果巷、焦溪古镇、舜山小镇等标志性文旅项目相继建成,天目湖动物王国、大观楼、止园、季子文化展示中心等文旅新地标正在加快推进。一方面,要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施工,努力建设文旅精品项目。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项目背后的常州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文化,采取多种渠道把文化内涵表达好、展示好,更好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体验,成为我市未来旅游发展新名片。同时,常州是中国近代工业的重要发祥地,常州园林是江南私家园林文化的代表,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整合资源、科学规划,推动常州工业旅游、江南园林旅游等发展,打造常州旅游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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