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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6-2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6月27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  李昙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今年4月份以来,我委在分管、协管领导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赴部分农业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实地察看了农产品生产、销售、流通、检测等环节。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辖市区、乡镇、村社区和相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赴上海、苏州、无锡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为根本遵循,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功创成全省第一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形成了“全域、全员、全程、全民、全品”的农产品监管“五全”常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顶层设计、严字当头、高位推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条要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为组长,各辖市区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各辖市区成立专门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涉农镇(街道)均建有农产品质量监管站,配备监管员,各村配备农产品质量协管员,规模企业设立内检员。形成逐级管理、部门联动、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工作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乡村振兴、质量工作等考核中。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市已全面构建涵盖生产管理、移动监管、质量追溯、风险监测、公共查询等功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完善了基于农业大数据的市、区、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全域、全员、全程、全民、全品”的“五全”监管模式,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立体化监管体系。构建了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区级检测室为骨干,镇级检测室为基础,村级服务站为补充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三)农业标准化工作有力推进。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关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等规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全市累计有省、市地方标准187项。完成9个国家级、27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深化2个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建设。累计培育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分别33家、7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5家。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超过77%。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涌现出金坛雀舌、天目湖白茶、溧阳青虾、长荡湖大闸蟹等一批深受市场欢迎的区域公共品牌。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措施有力。强化部、省、市、区四级定性定量监测体系。2023年共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类监测26.3万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9%。聚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10个品种,开展豇豆、“两鱼”(鲫鱼、鳊鱼)专项整治。市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打击农业违法行为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违法案件41起,罚没款金额16万元。

(五)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完善。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全市共有3万余家农业生产主体纳入省追溯平台管理,入网数量位列全省第一。率先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范围涵盖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全部食用农产品,并建设110个村级服务站,通过以点带面方式扩大合格证开具,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管理,全力推进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和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尚未完全设置和划定。为保障农产品产地的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等均有规定要求。从实际调研情况看,我市尚未在特定区域(如工矿企业周边,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旁)设置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虽自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但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上,还有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及管理措施。

(二)部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还不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总体情况良好,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总体合格率为99.9%。但部分农产品特别是鳊鱼检测合格率不高,主要检测出抗生素(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以及地西泮残留超标。虽然全市在水产品整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抽检结果来看还是并不乐观。

(三)农产品的生产记录还不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均有明确规定。从走访调研情况看,大多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建立有农事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但是,也有一些生产经营主体的投入品使用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还存在投入品的名称和数量记录与实际使用情况并不完全相符的情况。部分小散户直接从网上购买或者生产厂家购买,导致登记制度未能很好实施。

(四)合格证使用制度推行力度还不够。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创新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该项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大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有主动开具合格证的意识。但由于合格证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市场流通环节各主体主动索要合格证的意识不强。合格证制度推行以来,我市已累计开具合格证标签6000余万张,但各市场主体主动索要合格证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了制度实施的闭环效果。

(五)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人员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从实际调研情况看,我市除金坛区外,其他辖市区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存在检验检测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乡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总体不强,有些还身兼多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配置现状难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管。

三、意见建议

(一)加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立法工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虽然已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上位法予以规范,但随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上位法尚未明确规范的新问题,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职能协调方面还存在一些困境,尤其在收储运环节和水产品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完善协同机制;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存在的问题依然是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需要进一步严格监管;作为农产品重要供给来源的家庭农场和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亟需规范;合格证制度推行需要对相关部门职能作进一步明确,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我市地方立法加以解决。

(二)努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不断厚植农业绿色发展的底色。因地制宜发展我市各板块特色产业,坚持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等各类要素的扶持。在坚持主体自主经营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平台,因地制宜地完善制度、强化扶持、推选典型、丰富业态,努力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与经营活力。同时,依法设置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三)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初一公里”监管,确保农产品带证合格上市。着力解决监管机构和人员不足不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环节监管,对于生产环节的监管漏洞,在市场准入环节加以弥补、填补。健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对于监管模糊地带,可以根据具体执法环节,由主要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反馈和共享机制,前后环节主管部门之间能够实时掌握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的整体性、统一性。

(四)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财政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依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财政投入与实际工作需要不够匹配的问题,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基层监管人员考核激励、晋升机制和村级协管员补贴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线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基层人员监管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做事”。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治合力。要加大普法宣传,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在关键农事时节,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讲解农业投入品正确、规范的使用方法,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投入品。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知识纳入培训内容,通过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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