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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5-0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4年4月30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张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程宇等16位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交由我工委办理。我工委听取了议案领衔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建议,现将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推进我市科技创新立法,有助于补齐科技创新发展短板,激发科技、经济、金融、教育、财政等全要素活力,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瓶颈,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程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起草的议案,符合当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需要。议案深入分析了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立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科技创新法治建设,2023年已将《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并于今年作为正式项目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立法工作,现已完成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条例(草案)》起草阶段,我工委与法制工委一起,提前介入,多次组织召集立法推进会、协调会、讨论会,对《条例(草案)》进行评估论证、修改完善,确保了立法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下一步,我工委将与法制工委一起,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立法过程中认真研究吸纳议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该项法规早日出台,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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