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4月25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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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4月25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三堡街—西直街历史地段西直街片区保护规划》;审议我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意见或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实施办法》,将报市委同意后印发执行。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常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叶明华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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