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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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表决通过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 4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受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负责人作了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负责人作了审查意见的报告,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三堡街—西直街历史地段西直街片区保护规划》;审议了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地方立法,实施有效监督,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议案》《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监督,加快推进高质效、多层次、全链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陈正春、叶明华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狄志强、夏思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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