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法治保障丨常州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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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常州获得地方立法权。8月1日,我市召开常州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座谈会,回顾总结十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历程,取得的成效经验,对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韩九云主持会议。
十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的悉心指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已制定地方性法规27部、修改8部,其中6部为全国首创、4部为全省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项目。 白云萍指出,十年来,常州以立法促发展、谋长远、惠民生、筑共治、聚人心,精准回应我市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现实需求,为护航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白云萍强调,要更加注重讲政治、为人民、有担当、重特色、抓落实,紧扣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急需,强化法规制度创设和集成供给,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立法工作更好体现常州特色,切实解决常州问题,积极创造常州经验。要统筹推进立行并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规实施工作格局,营造地方性法规实施良好氛围,充分彰显地方性法规护航发展、惠及民生的独特价值。 赵建阳充分肯定我市十年来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果,指出常州地方立法工作紧扣中心大局、紧贴市情民心,注重彰显特色、勇于探路先行、追求精准精细,为全省立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贡献了实践样本。他希望常州把强化制度供给作为地方立法的初心使命,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任务,把实现良法善治作为地方立法的永恒追求,把提高立法能力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保障,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为常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新的立法智慧和力量。
会上,向多年来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发出26封立法感谢信。部分法规起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立法咨询专家作了交流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潘冬铃,市政协副主席张加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宏华等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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