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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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条例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两年多。按照《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和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将紧扣条例核心条款,围绕压实责任链条、整治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创新执法方式“四个维度”,聚焦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治安管理措施执行、租赁市场秩序规范、执法监管效能提升、安全宣传教育成效“六个必查”,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扛牢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配套政策,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惩戒长效机制,实现从“运动式治理”向“制度化治理”的深刻转变,同时推广先进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治,携手共建“常有安居”的幸福常州。 会议听取了市和辖市区两级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及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9月中下旬,市和辖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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