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地方立法,实施有效监督,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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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地方立法,实施有效监督,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5年4月25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 杨继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王敏其等19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地方立法,实施有效监督,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议案交由经济工委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3月初起,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经济工委及时和政府办、发改委对接沟通议案办理有关工作,先后召开市级部门、重点领域企业家、商会协会代表、部分高校学者座谈会,赴武进区实地调研,听取王敏其代表对议案处理的想法建议,并同步征求辖市区人大、市人大经济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和市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在我市第三个企业家日之际,市委、市政府聚焦企业发展召开新春第一会,隆重表彰重大贡献企业和明星企业家,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为企业发展稳预期、添信心、增动力。 议案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等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区域竞争中赢得了主动、把握了先机。当前,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议案建议市政府要强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布局、打造特色化城市影响力。同时,建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行使监督权和立法权,共同推动常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经充分调研和全面论证,我们认为议案深入分析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提出的方案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为了办理好议案,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行使法定职权 1.发挥好立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双组长制”在《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近年来我市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予以固化,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持续稳定全社会预期,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包容的发展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条例(草案)》已提请本次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后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要加快立法进程,结合本次会议通过的初审意见和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8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力争制定出台一部高质量地方性法规。 2. 运用好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7月份,组织在常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同步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暨重点议案督办活动,认真梳理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8月份,通过审议全市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依法保障各类企业家人身权益、企业财产和诉讼权益,让各类经营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平等对待。10月份,听取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优环境强服务、破壁垒解难题、疏堵点提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市政府要系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市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认真研究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充分吸收周边先进城市经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营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勾勒发展路线图。同时,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协调联动,定期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推动各地区、各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进提升,并于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议案处理意见的办理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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