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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议案处理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5-10-3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25年10月28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张立新

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崔景贵等14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专项监督,推进“产教融合”一体发展的议案》、张立新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现将议案的督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督办的基本情况

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这个项目,是今年人大代表提出的重点议案,也是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的重点项目。为扎实推动议案处理意见的有效落实,我工委将议案的督办工作与立法调研工作相结合,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多次组织调研和督查活动,持续跟踪督办。我工委多次听取教育局的专题汇报,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科教城、江苏理工学院、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和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情况。

二、议案办理取得的成效

常州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近年来在产教融合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建设工作。在今年的议案办理中,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更是积极系统推进职业教育,在构建体系完善、平台坚实、协同高效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上取得了新成效。

(一)产教融合支撑体系进一步得到优化。加强顶层设计,出台20余项政策文件。优化空间布局,在中心城区建成四大“职教综合体”,服务轨道交通、新能源、文旅、高铁新城等重点领域,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格局。强化运行保障,设立专项资金,落实税费减免(已抵免教育附加超4100万元),并建立督导机制。

(二)产教融合平台载体进一步得到加强。 重点建设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国家级新能源产教联合体,并培育首批6个市级联合体及9个市级共同体。建设27个市级现代产业学院,获得国家级2个、省级14个。4个院校项目入选国家“教育强国”重点项目,获中央资金支持。

(三)产教协同育人模式进一步得到深化。推动专业共建,新设及优化大批专业,校企共建专业超90%。实施师资共培,通过“双岗互聘”互聘人才1926人次,选聘产业教授139名,“双师型”教师比例超75%。推进人才共育,开展现代学徒制及订单班等项目近400个,覆盖学生1.3万余名,75%以上毕业生选择在合作企业实习或就业。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市民营经济发达,产业基础扎实,职业教育资源丰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客观来看,也存在部门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与产业需求的耦合度不够高,企业主体性和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工委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协力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形成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机制,相关部门要权责明晰、联动配合、相互协调、高效运行,不断提高产教融合发展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要进一步推动形成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诸多主体间协作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拓展校企合作途径,畅通产学研转化渠道,促进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的全面对接,进一步凝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合力。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信息平台等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三是要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政策落地生效。建立完善与产教融合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组合式激励政策,提升各相关主体参与产教融合的主动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激发企业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

一是各级政府要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和利益诉求,建立校企合作联动协调机制,优化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激励政策,完善学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产权关系、利益分配机制、成果共享机制等,进一步保障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利益和权益,切实解决产教融合“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二是要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专业与行业、产业的适配性和黏合度。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使职业教育融入产业人才需求和岗位要求;鼓励和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等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围绕产业发展情况、产业需求等因素,动态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和规模。三是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优化职业教育规划布局,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注重匹配企业需求加强学生实操技能的培养。支持鼓励职业教育中职升格高职、高职升格本科。健全校企双向聘任制度,推进“双师型”师资团队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法治保障

2019年我省颁布实施了《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职教名城的决定》,建议各级人大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贯彻实施,在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当前,市人大已经将《常州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正在积极推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实际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民主立法,认真听取产教融合各方主体的意见,充分保障各方权权益,积极发挥法律法规的刚性作用,在监督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为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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