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4月23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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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4月23日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外贸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关于上下联动开展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监督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陈正春、叶明华、周庆、周承涛和秘书长庄小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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