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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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出席会议。
会上,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7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照《条例》内容、结合各自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我市“三救三献”工作、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公信力建设成效、志愿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陈正春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红十字会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自查,既是省市人大监督工作的联动和创新,也将有效助推我市红十字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要以此次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功夫、出经验、见实效,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和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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