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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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许德锋主持。驻常省级以上媒体及我市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立新、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忠分别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公布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常州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承担着为国家探索路径、提供经验的重大使命。近年来,常州人大高度关注产教融合工作,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职教名城的决定》,2025年将“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列为重点议案加强督办。今年,常州人大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立法,《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产教融合工作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共设四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组织实施、服务保障、附则,明确构建教育、产业、科技与城市深度融合、一体发展的产教融合常州模式,产教融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政府引导、行业指导、校企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明确多元融合的重点领域,构建多位一体的服务机制,优化多元要素的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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