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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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顾晓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主要成效 “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实现GDP迈上万亿台阶的同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国家荣誉称号,并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90%以上、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成色更足。全市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全市PM2.5达历史最优,较“十三五”末下降23%,连续4年达国家二级标准。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6.1%,较“十三五”末提升11.7个百分点。太湖常州水域总磷较“十三五”末改善35.1%,为太湖水质达Ⅲ作出积极贡献;长荡湖水质三年跃升两个类别、达Ⅲ类;滆湖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总磷较“十三五”末改善44%;因湖泊水质改善,中国淡水蛏(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全面回归。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成效稳固。二是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更快。传统产业焕新成效显著,“危污乱散低”治理累计整治提升企业1万多家,盘活低效用地10万余亩,绿色转型经验入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面典型案例,并成为部省共建试点。新能源产业强势崛起,产业规模突破万亿,动力电池产业链完整度达97%、全国第一。“双碳”工作全国领先,成功入选“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全省第一。“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8.6%,降幅全省前列。三是生态保护修复基底更实。“十四五”以来累计增核3.66万亩、扩绿1.13万亩、连网229公里,长江生态岸线占比80.6%、全省第一,建成25个生态安全缓冲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在前,记录物种4210种,较首轮调查增长1704种,物种数全省领先。溧阳市入选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名单、全省唯一。四是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更优。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出台全国首部全行政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幅度居太湖流域第一,农村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100%,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十三五”末的1.5倍,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监测监控数智化水平日益提升,“水美常州”数字平台成为全省城市水生态环境现代化监管典型示范案例。 二、2025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一)2025年度环境状况 空气环境质量:全市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优良天数比率达79.5%,在省内实现历史最好位次。 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为90%和96.1%,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其中优Ⅱ比例达61.9%、同比提升21.4个百分点。太湖常州水域总磷同比改善4.7%,长荡湖水质首次达Ⅲ类,跻身“良好”湖泊行列;滆湖水质稳定保持Ⅳ类。 土壤环境质量:“十四五”以来,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较好、环境风险总体可控,地下水水质总体状况同比改善。 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较好”等级,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强度为“好”等级。 生态环境质量:生态质量保持稳定,全市EQI(生态系统质量指数)为56.59,同比提升0.56,保持为“二类”。 (二)202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我市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召开全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攻坚暨美丽常州建设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治污攻坚取得新突破。完成309项年度治气工程,实现重点企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0.4%、10.9%。实施VOCs精准施治,全面淘汰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14台,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扬尘源问题2194处。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5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285个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分类管控措施,组织341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90家重点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与整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5%。二是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新提升。纵深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基本建成新北、经开电镀集聚区和经开涂料集聚区等3个工业绿岛项目,完成2192家问题企业整治提升,削减主要污染物1193吨,腾退、盘活低效用地2.6万亩,新北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入选生态环境部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持续完善“双碳”政策体系,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签约全国首个“碳管理体系合作伙伴”。三是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新成效。创新生态管控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技术指引》。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先后实施滆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溧阳天目湖湖群“生态岛”试验区等工程,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3个。健全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累计建成10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常州“两山”转化实践案例入选央视一套《绿水青山中国答卷》专题报道。四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再上新水平。优化“天空地一体”监测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AI辅助监管模块,实现非现场监管能力新突破。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构建“1+14+N”一般工业固废收集体系,培育特色资源化利用产业集群。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开展29次环境安全应急演练,351家重点企业完成“一图两单两卡”编制,推动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 (三)央督、省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面。第二轮央督涉及我市的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第三轮央督涉及我市的7项具体整改任务中3项已完成省级验收,4项正有序整改,计划年内完成整改销号。 2.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面。第二轮省督涉及我市的4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3项,剩余1项正在整改过程中,计划年内完成整改。 (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情况 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以来,我市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上游担当,深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累计实施治太项目超400个、总投入近300亿元,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工业污染管控持续强化。全市4431家涉磷企业完成规范化整治,整治经验两上《新闻联播》;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日,总能力达26万吨/日,实现工业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二是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67.5万吨/日,总能力达205.9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从2020年68.5%提升至2024年85.3%(2025年预计达90%)。三是农业面源防治提档升级。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0.7万亩;15.6万亩规上养殖池塘全部完成改造。四是湖泊生态修复减负扩容。竺山湖、滆湖分别完成清淤500万方、800万方,滆湖完成20平方公里圩区清退,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存在问题 虽然“十四五”圆满收官,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增大,大气污染治理进入深水区,污染物减排空间逐步缩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受汛期入河污染、支流支浜等影响,水质极易产生波动,湖泊生境有效恢复进展缓慢,河湖水质提升难度依然较大。二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污水管网错接漏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三是突出问题整改仍需攻坚,部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亟须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四、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立足“十五五”规划开局新起点,全市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美丽中国、美丽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努力实现“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一)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秸秆禁烧、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关闭退出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长江沿线一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地下水风险管控。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和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二)深入推进太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开展乡镇“一镇一策”系统治理。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方案。强化竺山湖拦藻防控能力,实施长荡湖北部湖区生态提升工程,推进滆湖上游片区入河排口整治,确保太湖、滆湖水质稳步提升,长荡湖守牢Ⅲ类,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省定目标。 (三)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足迹认证,加强碳市场管理,积极构建适合园区特点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纵深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打造一批高端园区。 (四)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推进重要生态空间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建立多部门常态化信息交流共享与巡查机制。试点开展生态修复型和生态保护型缓冲区建设项目。全面完成第二轮生物多样性调查,发布常州市生态系统名录和生物物种名录,制定《常州市陆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样地布设管理规范》。推进美丽系列建设,精塑绿色低碳美丽城市,整县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一河一策”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五)持续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实施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精准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完善升级,提高园区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运河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问题、交办信访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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