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监督,推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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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在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 吴海泳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冯素俊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监督,推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环资城建工委对议案提出处理意见。3月下旬,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工委先后赴天宁、钟楼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6个辖市(区)政府和市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提出议案的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将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作出“两个转向”重大判断: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要求城市工作“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集约高效;更加注重特色发展;更加注重治理投入;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提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老城厢复兴、老旧小区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提升。去年,市政府办印发《常州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聚焦问题短板推进整治更新,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环境的时尚化设计、精细化管理、精品化呈现。 议案指出,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尤其在资金保障和统筹使用、内涵提升和效能提升、协同推进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监督,推动规划、建设、管理一体推进,实现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与整体提升。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议案客观分析了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建设性和指导性。为此,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加强人大有效监督,确保议案办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明确议案由周庆副主任领衔督办,环资城建工委负责具体督办,通过加强调研和监督,确保议案办理效果。4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处理意见后交市政府办理;5至8月,通过民生实事云监督平台和现场督查环资城建领域民生实事项目的推进情况,及时收集反馈相关工作建议,同时,与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相结合,联合溧阳市人大常委会、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市城管局开展“纵深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提升城乡建设水平”课题研究,形成调研报告;9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暨重点议案督办活动,督查议案办理情况;10月,常委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督查报告。 二、加强政府各方协同,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整治水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加强与议案提出代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市城管局作为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市财政、资规、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认真研究议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基层一线和群众,系统总结过去一年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在组织推进、方案设计、要素保障等方面优化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城乡环境整治水平,将办好办实议案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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